能否状告动迁公司毁坏财物罪
已回复2008/12/1 21:59:21
常律师你好:我是房屋承租人,因妹妹结婚无房,我让出给她结婚过度,等有了房再给我。到91年他们有了房却把房子卖了又买了别处房子并租赁出去,这一切都瞒着我。待03年她们才搬到该处居住,又把我承租的房租赁出去。06年承租房动迁,她们私自与动迁组草签协议,并花言巧语骗取我的委托。当我到动迁组了解实情时,才得知她们说我在外地工作的欺骗行为,我当即要求撤消委托,动迁组说到签正式安置协议时还是要你签的,我想想不放心,决定撤消委托,取消我妹妹的代理权限。但一直遭到动迁组和我妹妹的刁难、阻挠。但终究没撤成,在这种情况下我妹妹还瞒着我伪造我印章冒签我名与动迁组签定了协议。随即把我承租的房敲掉,我悲愤交加。后信访房地局、监察委、区政府信访办无济于事,动迁组还欺骗这些部门说我撤消委托在她们签协议后,简直是弥天大谎。后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把她们统统告上法庭才讨回公道,法院判决原安置协议无效。现我承租人要重新和动迁组商谈安置协议,但又遭到他们的种种刁难,胁迫、威吓。因房屋已被动迁组已敲掉,跟他们商谈没有底气,我现在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毁坏公私财物罪”把动迁组再告上法庭,叫他们赔偿房子,以求得安置商谈的公平。不知我能否告他们,胜算吗?谢谢!
建议面谈.常律师1381643746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2/10 22: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