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房出租 合同是否有效
已回复2008/12/31 11:54:13
你好,二房东将房屋用木板分割,出租给几个房客,平均面积已经超过7平米/人,不属于群组,但是不是分割房? 双方签订的合同不是正规的"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而是二房东自行编制的合同,(已注明如果提前解约,解约方应赔偿1个月押金.)整个租赁过程二房东没有开具发票,也没有去有关行政部门申报出租或纳税,但双方都已签字,租期一年.因为工作变动,房客要提前退房,已经提前1个月通知到二房东,但是二房东以房客不履行合同为名,扣押房客1个月租金.
请问:这种租赁方式是否合法? 如果不合法,合同是否随之失效? 如果合法,是不是房客理当赔偿1个月押金?
应该去哪个行政部门反应情况?
如何提前解除合同主要看租赁合同的规定,按照程序解约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也是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否则无法判断扣押1个月租金是否合法的问题。
是否群组可以向区房地局投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1 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