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经租房产
已回复2009/1/31 12:44:44
您好,常律师:我现在正在办理代经租房,请问独用晒台是否可以算建筑面积吗?我房卡上原写有面积11.7,因两次调换房卡后,只写晒台2字,但物业公司原卡上写有面积11.7平方。这算面积吗?我在89年时出资200元/平方,是当时此房子价的50,这种情况目前应怎么处理?天井上面早在50几年前由房管所已封,目前作为公用的堆放物品及公用水龙头用水,这是否可算公用面积?
谢谢帮忙!
以落政代经租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31 22: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