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张八年未标明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补充说明)
已回复2007/12/10 14:33:00
欠条:收到10吨化肥.(具体说明了什么样的化肥).开具人:xxx开具日期:1999年x月x日.以上是别人给我父亲开具的欠条一张,具体情况是这样的,1999年我父亲出售给一人10吨化肥,对方当时未交款给开具了如上的欠条.之后我父亲一直向其索要,对方从开具欠条日期第二年开始至今分三次还过一部分钱,最后一次是今年年初,但我父亲未给对方开具收条,现在对方突然抵赖说不欠了,请教一下,这种欠条是否过诉讼时效了,如果上诉会怎么样?补充说明一下:现在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他给过我们钱,他抵赖说不欠钱,没还过钱,这样欠条时间不是从1999年开始,未过诉讼时效吗?
未过诉讼时效.你一直向他讨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今年年初开始重新计算.你应该保存证据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2/13 1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