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手房交易合同问题
已回复2014/1/6 11:31:13
我娘在被人骗的情况下签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时卖方的房子没有产权证,正在办理,半月后才出来,但签时忽悠我老妈说:“没带”而且在签的那份“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在里面加了条“甲乙双方已知此套物业产证正在办理当中,待产证出来以后再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在上面签字盖章我妈年纪大了(已70)并没看清楚稀里糊涂就签了,签订时没有小辈在场,当时付了4000意向金,而且以要敲章为借口,合同没给我娘带回家,第二天一大早跑来要去了16000元(当时家里只有老人)共2W定金被他们骗去。现在我们不想做下去了了,那么草签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生效嘛?比如: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第**条所诉房价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首先要判断你们签的合同是否生效,这需要专业判断。第二,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1/6 16: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