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发〔2013〕78号

  发布时间:2013/12/20 19:52: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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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 颁布日期:2013-10-21

  • 实施日期:2013-10-21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沪府发〔2013〕78号]

  •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

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发〔2013〕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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