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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公告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闸房管拆许字2009第8号)。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桥东二期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东块)
二、房屋拆迁人:上海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闸北动拆迁实业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
新马路195~210号(全部弄号),211~263(全部单数弄号),270~314(全部双数弄号);
京江路48、50~81(全部弄号);
徐家宅路5~175(全部单数弄号);
徐家宅支路1~30(全部弄号),31~41(全部单数弄号);
虬江路1260~1354(全部双数弄号),1329~1383(全部单数弄号);
育婴堂路4~69号(全部弄号),70~92(全部双数弄号);
永兴路556~598(全部双数弄号);
五、房屋拆迁期限:
自2009年8月7日起至2010年8月6日止。
六、上岗证号:
0009723、0009724、0009726、0009727、0009729等。
七、对我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向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房屋拆迁的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新马路223弄14号
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