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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今天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31日起,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我市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以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资料:市住建委、市房管局
编辑:张晓彤
常敬泉 律师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扫描二维码 添加微信 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西楼27B 联系电话:13816437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