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19〕1号

  发布时间:2020/7/29 15:19:00 点击数:
导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虹府房征〔2019〕1号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19〕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为:虹口区周家嘴路(河南北路-大连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图为准,具体地址另行公布)。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北横通道新建一期工程(河南北路-大连路)房屋征收

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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