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黄浦区福建路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黄府[2021115号)批准,黄浦区福建路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山西南路,南至南京路步行街,西至浙江中路,北至北京东路、宁波路。
详见附图。
特此公告。
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常敬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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