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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6街坊居民的支持与期盼下,176街坊的征收决定公告终于公示了,本次的征收范围为如下: 东至中州路,南至弄地,西至罗浮路,北至虬江路。 具体地址为: 中州路168-182号(双号);龚家宅路119-209号(单号)、154-168号(双号),124弄(全部),165弄(全部),166弄(全部),201弄(全部);虬江支路261-293号(单号)、258-290号(双号);虬江路530-630号(双号),588弄(全部),602弄(全部),608弄(全部)。 在本次公示的文件中, 也对9月10日进行的居民听证会上 居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想法进行了答复 征收决定与补偿方案内容如下 随着正式补偿方案的公示 签约的日子也会越来越近 因此广大居民们会产生各种疑虑 对于其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我们进行了一些归总和回答 Q 一、预签约是否就是签约? A 答:预签约并非正式签约且预签约比例不作为协议生效比例。只有正式签约启动后,签约主体确认签订正式协议的比例达到85%,协议方可生效。 Q 二、通过讨价还价是否可以多拿一些钱? A 答:征收工作是透明公开的,不存在讨价还价,正式签约启动后,基地会设有电子信息系统,所有居民签约情况、房源使用情况等都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系统进行查询。 Q 三、是不是什么时候签约都一样? A 答:旧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由补偿、奖励、补贴三部分组成。不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很多奖励将被扣除。 Q 四、晚签约是否比早签约好? A 答:政策方案是唯一且不变的,绝不会放宽。 Q 五、早签约是否才能早选房? A 答:选择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居民,只有预签订意向书才能获得“摸号顺序号”,这是进入摸号选房现场的唯一凭证。选择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居民,一定记得要先预签约。 Q 六、是否还会增加房源? A 答:政府是一次性提供房源的。 Q 七、网上传言禁止强迁,如果我不签字,是不是就不会被强迁? A 答:禁止的是政府自行决定的强迁。根据政策,当整个征收地块的协议生效比例达到85%,则表示该地块的征收协议正式生效了。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敬泉 律师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扫描二维码 添加微信 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西楼27B 联系电话:13816437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