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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0日 16:00上海
近日,市规资局网站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5〕第145号)。根据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5〕153号,国家拟征收浦东新区航头镇沉香村二十四、十四组,鹤东村十八、十九、十七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
▲北起储墙路,南至下沙朱家港
用途
水域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