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密布房屋变"盘丝洞" 业主告网通及开发商被驳

  发布时间:2008/6/20 22:46:20 点击数:
导读:管线密布房屋变"盘丝洞"业主告网通及开发商被驳作者:曹静中国法院网讯林女士3年前购买了一套房屋,收房时却变成了“盘丝洞”,房屋半空中布满网络、电话、电视的管线,并且是网通公司及开…

  管线密布房屋变"盘丝洞" 业主告网通及开发商被驳

作者:曹静  

    中国法院网讯   林女士3年前购买了一套房屋,收房时却变成了盘丝洞,房屋半空中布满网络、电话、电视的管线,并且是网通公司及开发商未经其允许擅自安装的。林女士认为网通及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其对房屋的所有权,于是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二者拆除管线,并将房屋恢复原状。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涉案管线为交房前安装,此时房屋并不属于林女士所有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2005年1月20,林女士购买涉案房屋,并取得了产权证。但是,交房时林女士发现该房屋半空中布满了网络、电话、电视的管线,像蜘蛛网一样,且网通公司未经其允许擅自破窗而入维修线路。为此,林女士曾多次找网通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但对方不予理睬,并说是开发商指定他们安装的。林女士认为,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包括空间亦属其所有,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网通公司都没有权力侵害其权益。因此,将网通公司及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二者立即拆除安装在其房内的线带、线板及固定设备,将房屋恢复原状。

    法院经审查认为,林女士提起本诉讼的诉由是排除妨碍,而排除妨碍显然是物权,主要是所有权的保护方法之一。由于开发商在安装涉案管线时,尚未向林女士交付房屋,该房屋并不属于林女士所有,故开发商此时安装管线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同样道理,即使涉案管线由网通公司安装,亦不构成对林女士所有权的侵犯。故对林女士之起诉,应予驳回。值得指出的是,开发商的行为虽不构成侵权,但不影响林女士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由另行提起诉讼。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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