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咨询热线
138 1643 7460
八旬丈夫精神障碍 同龄妻申请监护人获支持
作者:胡卫国
中国法院网讯 一80多岁的妻子向法院申请,要求判决患精神障碍的80余岁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设置监护人。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令,宣告何老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妻子凌大妈为何老伯的监护人。
现年82岁的凌大妈与83岁的何老伯是结发夫妻。何老伯解放前就参加工作,二十几年前离休。何老伯的妻子凌大妈尽管年岁已高,但身体无大病,可是丈夫何老伯却在70岁起就出现记忆差,与家人外出会走失迷路等现象。76岁起已不能与家人言语交流。特别从2004年开始,何老伯因阵发性四肢、头面部抽搐等病情加重而长期住院治疗。去年被诊断为继发性癫痫、心脏病、食道肿瘤和老年期痴呆等病。
由于丈夫无能力处理家庭财产买卖等事务,因此,凌大妈于2008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宣告丈夫何老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设置自己为丈夫的监护人。
该案在审理中,经凌大妈申请司法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何老伯患有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目前为植物状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认为,经对被申请人何老伯进行司法鉴定,何老伯被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凌大妈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