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申请保全和异议登记办法 可获取现居住房

  发布时间:2008/8/23 11:21:05 点击数:
导读:采用申请保全和异议登记办法可获取现居住房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贾明军金女士来信讲到,与李某1984年结婚,现有一子在读大学。多年来独自经营一家小杂货店。3年前,丈夫拿走家里存折,丢下母子俩不告而别。前…

采用申请保全和异议登记办法

可获取现居住房

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

    □贾明军

    金女士来信讲到,与李某1984年结婚,现有一子在读大学。多年来独自经营一家小杂货店。3年前,丈夫拿走家里存折,丢下母子俩不告而别。前不久,李某带了一批人来,说要出售金女士母子俩居住的这套房子,而这套房子当时是由旧居与单位调换而来的,上面虽然写的是李某的名字,但金女士贴了1.3万多元;售后公房买下时,又拿出了3.5万元;装修时拿出了3万元左右。这样,前后共用去金女士辛苦经营小店赚来的约8万元钱。问能否要求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请求法院或房地产交易中心不接受李某出售房产的行为?以及能否要求得到该套房子并向李某索要多年来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

    首先,金女士和李某结婚是1984年,当时我国并未进行房改,公房只有承租权,之后,取得房产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即便房产证上只有李某一个人的名字,但这套房子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李某有直接证据证明购买该公房的房款是李某的全部婚前财产,或者由其父母全部出资购买并明确赠与李某个人的,才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他个人财产。

    其次,如想要限制李某出卖这套房子,可以通过法院也可以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来实施。具体是:1、通过法院方面限制其出售该房。首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立案的时候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该房产。在法院审理中,向法院申请确认该房的权属。如果保全期限到期可以继续向法院申请续封。2、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限制其出售该房。在法院立案之后,可以带着起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该房申请异议登记,这样也可以限制李某出售该房。

    第三、对于女方希望得到该房产的主张,可以在法院庭审时,向法院提交要求获得该房的有利证据,向法院主张。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在未满18周岁以前,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能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有分居的情况并且李某从未支付抚养费,或者李某自己承认未履行抚养义务,李某就要支付抚养费。但是根据上海的司法审判实践和高院相关规定,孩子的抚养费追索是有2年诉讼实效限制的,即起诉之日起向前倒退两年。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则不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本案情况,孩子已上大学,如果已满20周岁向前倒退两年,即18周岁,已是成年人,一般情况父母可不支付抚养费,所以是无法取得的。如果已满19周岁倒退两年是17周岁,只可以主张1年的抚养费,教育费。(作者为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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