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骗损财3万 糊涂中介未能确定被告身份诉请被驳

  发布时间:2008/8/9 19:19:15 点击数:
导读:受骗损财3万糊涂中介未能确定被告身份诉请被驳作者:陆晓晴陈旭中国法院网讯以替他人低价卖房为诱,设局骗钱3万元。糊涂中介为拿回损失,将素未谋面的房主曹先生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该中介未能…

受骗损财3万 糊涂中介未能确定被告身份诉请被驳

作者:陆晓晴 陈旭  

    中国法院网讯   以替他人低价卖房为诱,设局骗钱3万元。糊涂中介为拿回损失,将素未谋面的房主曹先生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该中介未能提供被告准确的身份情况,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其起诉。

    30出头的施老板拥有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生意不错。20083月,一姓陈男子到他的中介公司要挂牌卖房。陈某表示他的朋友曹先生出国了,委托他把国内的一套140平米三室两厅的房子卖掉。当时陈某还出示了曹先生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了曹先生的身份证号码。这套住房靠近轻轨,房型也不错,105万的超低价吸引了不少客人,老蒋就是其中一个。在中介的帮助下,老蒋和陈某进行了接洽,当老蒋要看房产证时,陈某称产证被房主曹先生带到国外,如需要可以快递回来,现在房子钥匙在他手上,可先看房。于是在施老板的陪同下,老蒋一家去看了房子。房子是全新装修,老蒋看了甚为喜欢,当即表示要买下来。于是他们到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在协议中,老蒋表示愿意将之前交付中介的3万元购房意向金,转给陈某作为定金。双方也一致同意一周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照理说,事情到此还是比较顺利的,但没想到约定签合同的当天,陈某人未出现,电话停机。为此,老蒋一下子觉得苗头不对,将矛头指向施老板:3万元还给我,你们这些骗子,不然我报警。施老板一个劲地向老蒋解释,可老蒋就是听不进去。为了不把事情闹大,施老板就拿出3万元给了老将。施老板为拿回亏掉的钱,以房产中介的名义将房主曹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3万元定金。

    在庭审中,从未出国的曹先生辩称,房子刚装修好,准备自己居住,从未要卖,更从未出具过授权委托书。装修房子时有一个姓陈的小工,给过他房子钥匙,但是不是原告所述的老陈,对此并不清楚。

    经庭审核实,交易房屋确为应诉被告曹先生所有,但原告房产中介在本案中提供的曹先生的身份证号码与应诉被告曹先生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据此,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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