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晕机女”事件的律师声明

  发布时间:2009/5/8 13:09:05 点击数:
导读:律师声明近日“晕机女”事件在网上越炒越热,从对当事人shirley(网络化名)的言论评价上升到对“炫富”的谴责,个别网友的言论已经涉及人身攻击,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根据shirley的授…

 

律师声明
 
近日“晕机女”事件在网上越炒越热,从对当事人shirley(网络化名)的言论评价上升到对“炫富”的谴责,个别网友的言论已经涉及人身攻击,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根据shirley的授权,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杨波、常敬泉律师就 “晕机女”事件,郑重声明如下:
一、shirley的网络日志是她对乘坐飞机感到头晕,触景生情写的一篇感言,上传的部分照片也是对国外游览的纪念。后被部分网友认为shirley是在“炫富”,由此被广泛评论、转贴,产生了负面影响,甚至少部分网友将其未成年时拍的照片和日记搜索出来,有选择性地摘录部分内容进行传播,这样的做法已经导致shirley的名誉受到了损害,并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调查核实,现将shirley的真实情况告知公众,以正视听。shirley是一个学生,父母是所在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并非个别网友想象的巨富或者高官。由于父母非常疼爱独女shirley,确实资助过她出国游览,但还没有富裕到可以购买私人飞机的地步,也无法过挥金如土的生活。
三、shirley是一个花季少女,就像每个人年少时都有梦想一样,她也有自己的梦想,有时也会将自己想象成一个公主。尽管她并没有拥有私人飞机的经济实力,但这并不妨碍她去憧憬。当然,她也有少女的虚荣,这是成长中的一个过程,她本人并未料到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理解并宽容对待。
四、个别网友歪曲事实的评论和网站对此的转载,已经对shirley造成了精神损害。希望广大网友不要再转载或传播这些不负责任的评论,也希望各网站管理者尽快删除有关“晕机女”事件的图片和评论,让shirley能够重新过上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特此声明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波、常敬泉
                                 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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