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拒签网上备案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3/9/3 14:31:37 点击数:
导读:卖家拒签网上备案合同怎么办?买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过户2013年1月4日A09:A09-以案说法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  □杜鸿亮案情简介:周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一份房屋预购协议,约定王先生将一套住房卖给周女士,协议对定金…

卖家拒签网上备案合同怎么办?

买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过户

2013年1月4日   A09:A09-以案说法   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  

  □杜鸿亮

    案情简介:周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一份房屋预购协议,约定王先生将一套住房卖给周女士,协议对定金、房款支付、过户、交房、违约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并约定自签订预购协议之日起20天之内再签订网上备案 《房地产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 “网上备案合同”),当日,周女士支付了定金和部分房款。但后来约定的20天期限届满,王先生拒绝与周女士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问题:双方签订的房屋预购协议是否有效,周女士可否请求法院判决过户?

    律师分析:上海的二手房交易一般是上下家先签订意向协议,然后签订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使用的网上备案 《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时候,容易发生违约,而违约方会百般刁难,在签署预购意向后不订立网上备案合同,或者设置种种障碍,导致房屋买卖交易无法完成。依上海高院的有关审判精神,如果双方已经签订的预购书、意向书等已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房款,应视为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网上备案合同是有关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以使用,也可以参照使用,双方即使没有签订网上备案合同,亦不影响原已成立的合同关系。

    本案中,双方已经在预购协议中对房屋、总价格、付款方式、过户、交房等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约定,并且周女士支付了一定房款,因此,预购协议具有买卖合同成立效力,即使王先生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周女士仍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过户,实践中她通过律师代理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作者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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