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出租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07/12/2 16:57:10 点击数:
导读:在租赁合同当中,大家往往非常关心租金、租赁时间问题,对房屋是不是违章建筑,有可能不会在意,更何况是不是违章建筑,只有出租人自己知道,其他人无从可知,若出租人不告知,中介有时也会被蒙混过关。在租赁合同中…


    在租赁合同当中,大家往往非常关心租金、租赁时间问题,对房屋是不是违章建筑,有可能不会在意,更何况是不是违章建筑,只有出租人自己知道,其他人无从可知,若出租人不告知,中介有时也会被蒙混过关。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标的是有严格要求的,他必须是合法的,这样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违章建筑是不能出租的。违章建筑是指没有受到国家规划审批的出租人私自搭建的建筑,是不能得到产权身份的。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为整体性为违章建筑;二为原有的房屋基础上私自搭建,部分违章。对于违章建筑,如果房东出租了,该出现什么后果呢?他不仅会在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产生民事责任,甚至国家公权力也会介入。
    对违章建筑出租案件如何处理,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认为租金可以适当保护。即首先认定违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实际已租用房屋或场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仍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因为租赁合同的无效不像其他买卖合同,可以返还,租赁是一种行为合同,没法返还。在计算补偿费时按房管部门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笔者认为,不管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只要对租金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认了违章建筑出租的合法性,与认定违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前提相矛盾。
    二是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违章建筑出租,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对于无效的租赁合同,《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违章建筑出租的非法所得还应依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对非法活动的所得予以收缴,以惩罚乱建乱租,冲击、扰乱正常的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为。
    三是认为,如果整体性是违章建筑,那么当按照第二种观点;如果是部分性违章,出租的主体部分是合法标的,违章部分并不对主体部分的使用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认定出租标的是违章建筑,要求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对此处理要根据违章建筑对租金的贡献进行处理,对房租中由于违章建筑的出现增值的部分国家可以予以没收,对主体部分的房租要依法予以保护,体现公平正义原则。
    结论:站在居民的角度来看,违章建设的厂房、工棚出租的租金不能通过合法途径收回来,感情上是很难接受的。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违法乱建的后果不是不知道的,只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冒险而已。同时,要批评的是我们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失察和纵容。笔者认为,对违章建筑的非法所得应予以依法收缴。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规范房屋建筑、租赁市场的需要,是维护公平房产市场的要求。

 

                                                    常敬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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